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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中国农历春节前夕,坊间传出了首次正式授权《百年孤独》的中文版权的消息。曾经参与过《求医不如求己》、《手到病自除》等多个系列畅销图书的策划、编辑工作,现担任中国科学出版集团新世纪书局大众生活图书编辑部主任的陈赐贵在与本刊记者交谈时提到,在第二十一界全国书博会中见到了新经典出版公司展出的《百年孤独》正式授权的简体中文版。对80年文学史稍有了解的人,都会将这本书放在重要的位置。
据出版方新经典透露,此前内地流传的《百年孤独》均为各种转译或多人合译删节本,而非正式授权的全译本。“这次的正式授权版的出版意义非同一般。”陈赐贵说,“出版业的版权意识已是今非夕比,但相对西方成熟的出版产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这个过程中,成长之痛是躲不掉的,我们期盼的是尽量缩短这个时间。”
二十载“孤独”
20世纪80年代,拉美作家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巨著《百年孤独》震惊世界文坛,作者于1982年摘得诺贝尔文学奖。这一消息迅速传遍了全世界,当然也包括广大中国读者。拜读过此书的中国人绝非少数,自然也出现了众多的追随马尔克斯的忠实粉丝。然而,他的一系列作品均是在未得到作家授权的情况下被我国多家出版社擅自出版的,包括《百年孤独》在内,以及《霍乱时期的爱情》、《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等多部经典作品,更是有多个版本盛行于市。
80年代是我国文化渴求的阶段,每本书出来后,基本都可以卖过十万册,好一点儿的卖过几十万册不成问题。陈赐贵认为这个阶段人们有着颇为强烈的精神渴求,像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虽然没有几个人能看得懂,却也卖了80多万册。陈赐贵感慨道:“当初对于文化的渴求,可谓有市无价,只要有东西就不愁卖。
然而当时有版权意识的中国人可谓凤毛麟角。马尔克斯在1990年有过一次中国之行,看到的是当时中国各出版社擅自出版的他的作品。《哥伦比亚人报》的相关报道中描述记载着,马尔克斯访问北京时对一众人等说:“各位都是盗版贩子啊!”这让当时在场的中国文坛泰斗钱钟书先生颇为难堪。该报写到,钱钟书先生听了马尔克斯半怒半笑之言,顿时沉默不语;哥伦比亚驻华大使试图缓和一下局面,但是白费力气。马尔克斯在结束中国之行后更是发下狠话:死后150年都不授权中国出版其作品,包括《百年孤独》。
1992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版权公约》,中国出版界的版权意识逐渐增强,据不完全统计,20年间曾有100多家中国出版机构向作家本人、哥伦比亚驻华使馆,甚至墨西哥驻华使馆(因为马尔克斯旅居墨西哥多年)提出版权申请,但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取得这位世界顶级文学大师的正式授权,几乎成了国内各大出版机构和出版人的梦想。
“这次书博会上展出的《百年孤独》腰封宣传语是‘中文版全球首次正式授权’,告诉你其他的都是伪版本。这也说明了中国的书业将版权摆在台面上,越来越重视和尊重版权了。”陈赐贵说。
中国的版权交易困境
提到80年代人们对于图书的需求旺盛,陈赐贵认为,那个时代大家对著作权并不是很在意,任何能够满足精神需求的东西都是宝贵且迫切的。
《百年孤独》激发了我们对于认识世界的极大兴趣。80年代出现了好几套对国人有着极大影响的图书,除了“走向未来丛书”、“文化:世界与中国”等在思想学术界享有盛誉的“三大丛书”,还有湖南人民出版社和岳麓书社先后推出的“走向世界丛书”,这套书主要展现了19世纪知识分子走出国门、开眼看世界的经历,老出版家钟叔河先生便是因主编这套图书而成名的。
这些图书共同推动了上个世纪80年代的思想解放,也引发了人们对外国文学、史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的阅读兴趣,但在当时,无论是出版社还是读者,都面临着一个严峻的现实,即我国还没有建立起规范的版权交易。
“可以说,80年代的书业有着泡沫似的繁荣,当时中国没有版权意识,另外急缺外语人才,外版书对译者的依赖性很强,很多优秀的翻译家便是在那时候开始崭露头角,或者让国人重新认识的。相比之下,书的作者是谁、版权是否合法,反而没有多少人关心,当时甚至出现了不少伪书,也有一些作者、出版家把一些资料当成私产,以为谁占有了,谁就享有了绝对的版权。直到1984年中国版权交易中心的成立,我们在涉外版权方面,才有了较为大规模的正式交易。”陈赐贵说。
要想成为一个文化大国,文化输出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然而在我国的图书交易过程中,长期处于逆差地位。以2009年为例,我国引进出版物版权13793种,输出4205种。若是从金额来看,我国该年出口图书达85.6万种次,印刷625万册,进口图书达75.6万种次,印刷533万册,看似规模相近,但是后者的金额却是前者的三倍!从纵向比较来看,我国出口的图书在数量上稳中有降,相比之下,引进的版权图书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单品价格也比较高。用陈赐贵的话来讲,中国的图书走的是数量,而国外的图书依靠的是质量。
陈赐贵还介绍,中国的版权输出占文艺、社科类的比重较大,而有影响力的科技图书偏少。我国主要引进对象是美、英、德、法、日、韩等国家以及我国的港台地区,但是我们卖给他们的版权却只是他们的若干分之一,有些国家或地区卖给我们的图书版权数量甚至是我国相应输出量的好几倍甚至十几倍。拿我国图书进口的第一大对象美国来说,我们卖给美国的图书一年只有200余种,同期引进的却多达4500余种,涉外版权交易一直是中国书业的软肋。
从价格上比较,国外图书是国内图书交易价格的三倍。换句话说,同样的书稿,中国人卖给外国人,值1000美元,外国人卖给中国人,却能卖到3000美元。对此,陈赐贵感慨道,这与中国的版权不能受到尊重,并且长期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脱不了干系。即使偶尔有些不错的图书,价格也被拉低了。
书业“潜规则”
“2003到2005年,伪书曾一度泛滥,直到2005年中央对图书出版实行严打,当时主要集中在经管、励志领域。”陈赐贵说,“我发现今年伪书有大规模死灰复燃的迹象,这次在书博会上还看到了很多山寨产品。”
陈赐贵为本刊记者清晰了几个概念:类似之前的《百年孤独》这类的,属于侵权书,就是未经授权而擅自翻译、出版、发行的;盗版书是未经授权印刷、发行的;假书是模拟书,不用于流通渠道,主要是给经销商看的;而伪书是根本不存在的一类书,甚至根本没有署名作者这个人,有人冒充或假托古人、名人写的书。
业内著名的王跃文案,就是一个典型。湖南作家王跃文是目前国内官场小说的领军人物,《国画》便是他的成名作。然而,在2004年6月,北京某出版社找了另一个叫王跃文的人,出版了一本名为《国风》的官场小说。该书无论是封面还是宣传方式,都紧贴湖南作家王跃文,甚至打出了“《国画》之后看《国风》”的宣传语。虽然这个案子以湖南作家王跃文胜诉告终,但是这并不是终结,国内伪书依旧泛滥。王朔、周国平、叶永烈等畅销书作家都曾遭遇“被冒名顶替”的尴尬。
2010年,国内还发生了一桩极为轰动的“格林童话”事件。“白雪公主是因为与父亲乱伦,才招来王后的追杀;白雪公主逃入森林,夜夜与七个小矮人交欢;王子之所以爱上死去的公主,是因为他有恋尸癖……”谁会相信这是“格林童话”?但它不仅出版了,还摆在儿童读物中。
这本《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你没读过的初版原型》上的作者一栏写着“格林兄弟”。但事实上,这是一本叫《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的书,曾在日本出版,作者是日本女作家桐生操,其写法风格极具颠覆性,带有很多色情描写。最后,人们发现该类书已在中国发行有十年之久了,均是“色情版格林童话”,如《成人格林童话》,2000年出版,作者为“格林兄弟”,山西古籍出版社出版;《真实的格林童话》,2003年出版,标明“格林童话原版再现”,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在这些书中,尽管能找到与桐生操原著中完全一样的内容,却没有任何一家出版社的书中提及这位女作家。
这件事在2010年引起了广大家长和社会公众的口诛笔伐。有人表示,为了赚几个钱,出版商根本没想过,假借格林兄弟的名义,来编这种取媚当下的流行、庸俗、或者说“时髦”的书,对作者本身是种亵渎,也是对社会公众的一种伤害。
“这件事影响极为恶劣,却也是书业中很多书商和出版社都在做的事情。”陈赐贵说,“近期我还发现了一本打擦边球的书。乐嘉因上镜江苏卫视的相亲节目《非诚勿扰》而成名,之后出版了《让你的爱非诚勿扰》、《色眼再识人》等书,卖得都还不错,结果市面上马上出现了一本《非真勿扰》,作者也叫乐嘉,不过此乐嘉非彼乐嘉,后面这个乐嘉是个女的。如果你不看作者简介,就会被搞懵了。乐嘉无奈地在微博中说明,虽然人家也叫乐嘉,也是节目主持人,但书上写得很清楚,那是个江南女子……”
跟风仿冒,图书混乱难辨。陈赐贵无奈地笑笑说:“其实留心一下,市面上的伪书也很好辨别,这里有几个技巧。第一,版权页会有版权合同登记号,所有外来的版权图书,在版权页上除了书号和CIP,都会有版权合同登记号,这是在版权交易中需要在国家版权局登记备案的。与此配套的是,版权页上还会有授权方的声明,比如注明‘某出版社授权某出版社在中国大陆地区发行简体中文版图书,版权所有,侵权必究’,有时还是双语的。同样的,我们输出版权后,也会要求对方做出这样的声明。伪书上面就没有这些东西,或者残缺不全、数据作伪。第二,你可以上美国亚马逊网站摸索这本书。国内的伪书主要集中在冒充美国人写的,美国亚马逊作为英语图书的一个风向标,几乎收入了所有英语新书,你要是在美国亚马逊上都搜不到这本‘超级畅销书’,也找不到这个作者,那你基本上可以确定这是本伪书了。第三看译者,有些译者是‘语言天才’,翻译过多个国家、各种版本的图书,这些通常也是伪书的重灾区。像去年就有一本伪书,号称改变了全球1600多万人的命运,连比尔·盖茨、奥巴马都感动地推荐了这本书。这书在网店卖得相当好,还引发了一系列跟风潮,事实上并没有该作者这个人。但是这样的书经过一系列包装之后,还形成了一种阅读潮流,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巨大的讽刺!”
旺而不兴的书业现况
“书业之所以如此混乱,与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及重视程度不够不无关系。作者著作权得不到有效保护,稿费水平太低。”陈赐贵说,“图书的回报率对书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民国时期文人活跃,除了爱国因素在起作用,稿费高也是一大原因。在当时,做个文学青年有地位,有名声,还有高收入。鲁迅的稿费收入比工资收入高上好几倍,两三年的稿费收入足够他在北京买几个四合院,或者在上海能买小洋楼。80年代,许多人以‘文青’自许,以当‘文青’为豪,也跟当时知识分子的稿费收入较高有关系。”
我国《著作权法》通过后经历了两次修改,都在提第三次修改,对著作权的保护和重视力度越来越大,越来越明确。这次修改提到了稿费标准要提高。目前在《著作权法实施细则》中对于稿费的标准规定千字十五元,在现下的消费水准来衡量,作者的稿费显得极为低廉。
此外,《著作权法》里还有不少“霸王条款”,比如我国的广播、电视以及一些党报党刊选用他人文章时,按法律规定,是不需要经过著作权人同意的,甚至不需要支付报酬,这些都可以归入“准侵权”的范畴里。著作权“准侵权”最严重的还是教材教辅。像作家袁鹰写的散文《白杨树》,是许多人小时候读过的一篇课文,这篇文章发表后被选入了人教版的小学语文课本,但是作者本人并不知情。类似的现象还有很多,有很多作者的文章被选入教材时做了大量删改,甚至改变了文章原意、引发争议,但是当事人却未必知道。
“大家都知道教材的发行量是非常巨大的。就拿今年高考的数字来说,报道说考生的数量和比例都在逐年下降,即使这样,今年也有933万人参加了高考。”陈赐贵说,“900多万人,这些人对教材的需求可都是刚性需求,所以做教材的出版社从来不愁销量问题。如果在教材中也完善著作权保护机制,这对作者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尊重与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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